平台交易规则

有酱料平台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由广州有酱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并公布,适用于有酱料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您在使用平台服务时须遵守的规定。本规则将对您使用平台服务以及相关交易行为进行约束并具有法律效力,请您认真阅读,如您不认同本规则中所述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平台,一旦您勾选“我同意《有酱料平台交易规则》”或继续使用平台则视为您已阅并同意接受本规则之约束

特别注意:买卖双方承诺并保证向平台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第一条  定义

1.     用户:是指具备行业背景的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通过平台进行注册或认证,享有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用户分为注册用户及认证用户。

2.     注册用户:是指在平台完成注册程序的具备行业背景的法人企业,注册用户仅享有在平台浏览价格行情及资讯的权利。

3.     认证用户:是指在平台完成认证程序并经平台审核通过的具备行业背景的法人企业,认证用户享有平台提供的现货撮合交易、物流、金融服务、委托采购、行情资讯等服务的权利。认证用户包括卖方用户及买方用户。

1)     卖方用户:是指在平台出售商品现货,从事商品现货交易的已认证用户。

2)    买方用户:是指在平台购买商品现货,从事商品现货交易的已认证用户。

4.     行情价格:是指在平台的行情中心栏目的价格及行情指数等信息,该价格信息因网络或技术原因不可避免会出现的同步或延迟,仅供参考。

5.     展示价格:是指在平台的现货资源、采购信息栏目所展示价格,该价格受行情波动的影响,可能出现与实际交易价格不一致的情况,不视为商品现货最终成交价格,仅供参考。

6.     订单价格:是指买卖双方在平台达成的最终商品现货成交价格。

7.         单: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平台提供的交易工具,确定的商品买卖意向即订单。

第二条  报价及订单生成

1.     用户在平台的报价方式包括:到仓库价、到厂价格等,用户在平台的报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报价方式,价格不得偏离市场行情,虚高或过低,用户须对报价行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     卖方用户在平台发布的任何报价,一经发出并被买方用户确认则视为有效,该报价作为其订单的组成要素,对买卖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3.     在订单价格未成交之前,卖方用户有权对其报价做出撤回,或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撤回或下架成功,则当前未确认的商品报价状态自动失效。

4.     买方用户对卖方用户发出的商品报价信息一经确认则视为买卖双方交易订单生成且有效,买卖双方须严格履行在平台生成的有效交易订单,违约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纠纷产生时,买卖双方的交易订单及在交易中所做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数码音视频文件形式等)将作为责任判定依据。

5.     买卖双方在买方验收商品后,款货到达货卖方账号后,该笔订单状态为交易成功,并享受平台为用户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

第二条 订单履行

1.     卖方用户须承诺保证其交易订单中所涉及的商品品牌、质量及数量与交付时对应的商品品牌、质量及数量等商品现货信息一致,否则卖方用户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     买卖订单生成后,买方须根据在平台产生的交易订单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订单货款(包括货款及运费等款项),卖方须根据在平台产生的交易订单履行商品交付事宜,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买卖双方在订单生成后的有关物流运输、发票等事宜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     如买卖双方在交易订单生成后有其他约定,则从其约定。

5.     平台有权综合平台数据、基于平台之行业判断认定交易结果的有效性,交易结果是否有效以平台的最终认定为准。

第三条 违约行为及处理

1.     违约是指用户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或商品现货交易订单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规定或约定义务的行为。用户须对其在平台的违约行为及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     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     买方用户未按交易订单约定交付货款或其他相关款项等行为;

2)     卖方用户未按交易订单约定的商品信息履约交付货物的;

3)     卖方用户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卖双方用户协商后,买方用户同意延期开具发票的情况除外);

4)     平台认定的其它违约行为。

3.     用户向平台提出申诉,平台应对申诉进行受理。如认定存在违约行为,平台将视情节对违约用户采取警告、取消用户资格等处理。

4.     在不损害平台和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若买卖双方用户就违约事宜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平台将在技术可行的范围内根据双方的书面申请就协商结果为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5.     用户有义务提供与违约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拒不提供证据的,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6.     卖方用户交付的商品不符合交易订单的商品品牌、质量、数量等约定的,如买卖双方存在分歧,经任何一方向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检,由此产生的质检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四条 风险及责任免除

1.     平台仅作为为用户双方提供供需信息的平台,将依据平台相关规定对用户认证资格及其在平台的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及监督。平台在其职责范围内,会通过各种方式及手段,加强对用户的资质、信息、交易行为等的审查和监督,但平台不对用户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亦不承担任何由买卖双方带来的交易损失及相关责任。

2.     用户应妥善保管、管理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在平台开具的账户资料、帐号及密码等信息,如发生账户被盗或账户资料变更须及时且在合理时间内向平台提出书面申请,平台将在系统允许操作范围内,协助用户进行账户变更或保护,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账户被盗或其他账户管理不善等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用户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     买卖双方用户须严格遵守并承诺按照交易订单约定履行,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及交易损失,由用户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4.     由一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法律法规或政府行为或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及电子通信设备故障、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素产生的导致的任何网络延时或系统不稳定情况,对交易结果产生影响的,平台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争议处理

1.     用户在平台交易过程中相互之间发生争议时,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广州有酱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解;若争议各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争议当事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争议当事方自行承担,与广州有酱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2.     用户在使用平台时或在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广州有酱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附则

1.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用户勾选“我同意《有酱料平台交易规则》”或继续使用平台则视为用户已阅并同意接受本规则之约束

2.     平台公布的其他规则及约定等,与本规则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作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户须遵守并承诺

3.     因用户未及时关注平台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等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4.       广州有酱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定期对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进行修订,并予以公布施行。用户及时予以关注并自动受其约束,用户不同意或不接受修订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并向平台提交注销申请。

5.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有酱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